以我的观察和体验,爱情这本厚书,欢乐仅占一个页码,其余的全是相思泪水、误会哀叹,甚至痛苦仇十艮。这一切均源于男女间的巨大差异。一对男女,首次“来电”时”,男人暗忖:呀,要是与她上一回床,那该多荚呀!而女人想的是:若与这样的男子白头偕老,小女子此生再无他求了! 因此,男女间与其产生爱情,倒不如发展友谊。问题是,男女间的友谊经常面临着爱情(性)的诱惑,犹如让饿汉予绕着满汉全席转圈儿,但就是不许他吃!男女间的友谊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持久:趣味相投。比如两人共同地热衷科学艺术,共同地喜爱踏青郊游,或者共同地对钓鱼打麻将很上瘾,那么这种“臭气相投”便会冲淡性的示威,从而将情欲的澎湃分洪而泄了。 备受世人赞美与羡慕的爱情典范不多,如林徽因与粱思成,钱钟书与杨绛,还有居里夫妇。他们在婚后依然保持着爱情直到魂归西天,始终不曾有过红杏出墙的传闻(也许有过,人们不知道罢了)。然而如此的天仙配,世上能有几对?我们世俗男女,是普遍存在着婚外之爱的,只是这种爱一旦终结,便千篇一律了:要么仇恨,要么冷漠,两人相遇甚至装作没看见,似乎他变成了太监,她变成了石女。我不止一次听到男人们说:跟她上床结束后,她自然还要回味缠绵一番,而我只想一件事一怎样才能尽快逃离!于是便产生了一句女人的经典名言: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其实,这根本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品种的天性问题。当然,假设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上了床――原谅我亵渎圣贤吧,那么爱因斯坦很可能并不马上逃走,而是点燃了烟斗,依偎着同样天才的女人,开始讨论时间与空间、宇宙与生命的,永恒迷人的话题。 如今的传媒最津津乐道的是“一夜情”,它变着法儿渲染“一夜情”的诱人,甚至举出无数的例子来论证“一夜情”的好大于坏。我也有自己的看法。首先我认为,“一夜情”的叫法不及古人风雅,古人叫“露水夫妻”。想想着,那露水珠儿是多么诗意、多么醉人!但是太阳一照面,它便瞬间化为乌有了。然而在古人心里,那是相当珍重这短暂的爱情的,要求“一夜夫妻百日恩”呢。就是说,如果一个异性和我有过一次性友谊,那么,我就要感激他(她),并记藏心间,永远把他(她)看成是一个有恩于我的人。为什么?因为世上的异性那么多,怎么偏偏遇上了他(她。)呢?从这个角度讲,性的爆炸是短暂的,而爆炸的余响及回声,则永垂于个人的心灵史上。这种对“一夜情”的感恩情怀,我坚决认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而如今,这种美德已衰弱至极,人们已把爱情浓缩成一场性的竞赛运动了,把性当成一件很通俗的日常消费品了。不错,有性不等于有爱;但有爱则一定是因为有性。正如只有月光才能证明月亮的存在一样,也只有性才能夯实男女之谊的厚重与可靠。性,是男女间表达真爱的最佳承诺,一如两个友好国家必定签定过“友好条约”一样。否则,全是笑话。一对男女宣称他们相爱但同时强调他们未曾上床,这只能说明他们要么虚伪,要么骗人。纵然如此,也并不等于频繁的性事就意味着爱情生活有了大面积的提高。有时相反,禁欲年代反倒产生更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压迫愈强,反弹愈烈嘛。 其实,详细阐述这个问题并非本文的主旨;我真正要试图探讨的难点是――男女间怎样才能保持长久的友谊?我的建议是:男人别老想着与女人上床,女人也别老想着嫁给男人。但我又猜想,读者诸君很可能就此诘难我:我们男男女女的都照你说的那样行事,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是啊,确实有点憋屈啊。但你还有什么高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