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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香》正文:大学生的爱忠诚和性忠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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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 17: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请你宽容我,我只有30个小时
  引言

  一直以来,我就很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会产生爱情这个东西。这也许是一个愚笨的问题,或者说是生命所给予我的一个毒咒:一个人,他(她)总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方式,不论如何,于他(她)而言,本身就不存在对与错。性忠诚还是爱忠诚?我的故事不能给你答案,我也不能,因为整个故事于我,本身就是一种血与肉的关系。也许,你能将自己特有的智慧,灌输并透过那层深深厚厚的污垢,看到一些当代大学生们内心深处的秘密。

  这些,都是虚假的真实,正如以下的这个蝎子和青蛙的故事。

  蝎子望着滔滔的河水对青蛙说,“你背我过河吧”。青蛙冷笑,“你以为我弱智,这不给了你侵犯我的机会了么?”蝎子道,“你想想,如果我伤害你,我自己也将死无葬身之地。”青蛙想了想,也就答应了。游至河中央的时候,蝎子狠狠地给青蛙扎了一下,两只动物双双沉向河底。青蛙死不瞑目,问,“这是为什么?”蝎子苦笑,“这只是我的本性。”

  一

  2003年6月29日下午5点49分,我躺在医院的手术台上。主治医生震惊地说:“血,哪能有这么多的血……”

  二

  无影灯散布的光线弥漫在整个手术室,几个经验丰富的中年妇科医生紧张而有序地在我早已麻木的身体内忙乎着什么。我清晰地听到了下体鲜血“汩汩”流出来的声音和心跳仪杂乱跳动的刺耳声,我的意识告诉我,生命仍然在延续。

  我不知道手术会在什么时候结束,一如我不知道生命究竟怎么开始。

  我想林溪、古山、金依梅……甚至木妮娟都应该等在门外吧,不管他们心里在想着什么,但是有这么多人为我守候,为我送行,心里也不禁洋溢着一股感动的东西。

  然后我就迷糊地听到主治医生又铿锵有力地说,“她的血型竟是比Rh阴性稀有血型更稀有的血型——类孟买血型,目前世界上拥有这种血液的人低于万分之一,而国内仅仅几十人。”

  医生的话不啻于判了我的死刑,我想也许上帝慈悲,会给我留下些撰写遗言的时间。

  …………

  而这一切,又不得不从人的本性说起。

  翻开昨天的日历,第22个生日惨烈地一晃而过,然而自以为聪明的我却始终都没能弄明白性爱、贞操与爱情之间究竟有着多么深奥而不可告人的关系。也许性爱、贞操与爱情轮回、持续的可能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局限于一段时限以内的。而占有于被占有、欲望与暴力、男尊与女卑等所有不足以言的“三从四德”思想,一直遥控着传统性爱的形式和内容。

  据传原始社会存在着“一棍走天涯”的婚恋关系,即在原始社会里,男人看上了女人,只要一棍把她打昏,拖回洞里,大家从此就可以在一起,快乐地生活。这个浅显易懂的典故自小就诱人地根植与我的思想,直到我的大学时代。这也在相当的程度上使得我的行为举止自然而然地透露出野性的妖媚与挑逗。我必须得说的便是,直到目前为止,“性本论”思想仍然强有力地左右着我的思想和行为。

  其实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也就因此而成,透露在外的现象与不堪一击的本质浑然成为一体。他们始终依靠的是诸如我这等女人的掌心和子宫——掌心掌背养育有着不均等器官的雄性个体,子宫润滑恭候着野蛮与快意的侵临。

  我就是这么一种雌性高等动物。所以我会说这贞操有时候就真他妈的不算回事,所以我会在2000年刚满19岁时就迫不及待地寻找着符合我要求的雄性个体,并美其名曰“配偶生活”。当然,这只是我心理上需求的一小部分。我还得继续生活下去,而且必须得像好学生那样混出些个名堂,以便将来毕业不至于落得个毕业即失业的惨重下场。

  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三

  从头到尾,我就像做梦一样:下午那一幕,心里竟然有抑制不住的冲动和幻想:血红的残阳的余温钻向老式的古红色教学楼,淡红的的不知名的花乃至鲜红的血,还有我那身刚买的红色套装,无不相互映衬为黄昏的绝佳立体组合图。而当木妮娟的排球砸到我的小腹,当我就在然后的那一刹那感觉到剧痛,当我因这所有的一切突袭我的身体和感官时,我知道,我流产了。

  在倒下的片刻,我想起了昨晚在长沙某大剧院上映的长剧《日出》,想起了主人公陈白露自杀前的喃喃自语:“我应该不是很难看吧?我应该不是很老吧?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为什么要死呢?”

  是啊,为什么要死呢?

  我不同于陈白露,消逝的并不是我的生命,而是古山的。古山的骨肉是死在日落,陈白露是走在日出。不过他们都有同一的性质,无论以后是否日出,无论以后还能不能有日落,所有的所有,都已经不再属于他们的了。

  我怀的骨肉不属于我,而是古山的。这正如妈妈的儿子反过来不再认妈妈,而强辩自己是爸爸生的。原因已经无从考究,但有一点可以注意的那就是,这些症状的明显表现就是后代性发育缓慢,五岁时会问母亲自己是不是从父亲的腋窝下生出来的,十五岁时还不会明白人为什么会有阴茎和阴道,二十五岁时便两极分化,性虐狂的人终日寻觅着合乎条件的猎物,而依靠萎哥度日的人又不得不为高价的医药费而觊觎银行和大款的财产。

  “你肯定是罪魁祸首”,林溪后来对我如是说。

  “当然,我也是。”

  四

  也许是医药麻醉的效果并不好,或许是因为我脑神经过于发达的缘故。我真的真的看到了好多血,从学校的体育馆一直绵延到区医院的手术室,一条曲折得有点让人发晕的曲线。

  这不是我三年前在校图书馆看到的那一幕吗?一辆行驶得弯弯曲曲的桑塔纳,在校图书馆这个神圣的店堂门口,将一个亭亭玉立的青春学子碾成粉碎。血,我看到了好多血,一直绵延到我的脚下。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先知?

  五

  不过“麻醉”确实称得上是一个可以让我热血沸腾的词语。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肖哲就曾私下不怀好意地对我说:“‘麻醉’这个字词根据构词法,就是在屋子里面有一对男女,‘卒’即男人喝了酒以后对女人所做的事。”肖哲是在一个阴雨的夜晚满口酒气地边比划边对我提出要求的。我当然不怕,因为随后破门而入的林溪给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好好地修理了一顿。

  而我之所以会因麻醉而热血沸腾,这当然得归功于我的第一次。

  第一次,正如我梦境里设想的一样:猩红的窗帘,狭窄的单人床,英俊健硕的男性个体,以及静得只能听见彼此呼吸的的夜晚。

  我的第一次是献给了林溪,然而至今无论我如何回忆,如何与别的男人纠缠和胡搞,我都已找不回那种感觉,而这,正如池莉所书《绝代佳人》。

  我已经记不得当时我和林溪是怎么开始,也许是我渴望着他热情而滚烫的躯体,也许是拥抱接吻所带与我的的眩晕与快意,然后就爆发了某种万马奔腾的激动,直立的山桩、奔腾的黄河水,如夏日里炎毒的太阳,如雪地里火红的煤炭,一并臣服与“痛并快乐着”的旋律里。然后紧绷的大腿早已大张,并侵满了比牛奶还白还浓的发泄,夹带着湿润、又猩又甜又晕的味道,夹带着偷吃禁果后快意的呻吟。所有的东西似乎都已经动过,除了那个国产的劣质避孕套。

  完事后林溪跪着不停地向我求饶,我扭头看了眼窗外无边的黑夜,一切静寂如昔。

  你还在吗?我的灵魂之音不停地回响与脑际。

  我不屑于平时高傲不可一世的林溪如此模样,我更不屑于他对自己所做出的事情摆出一副可怜的模样,先前的自愿与此时的失落一瞬间严重地困饶着我。也许这正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人的本质罢,我这样安慰着自己。

  “你知道我现在最想说什么吗?”我冷冷地披上外衣,坐在床上。

  “什么?”林溪立即讨好地抬起了头。

  我突然觉得林溪是如此的面貌可憎!

  “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滚得越远越好!”

  我也不明了为何对自己所一直渴望的身体一时间有着如此强烈的厌恶,心里依然很疼,不是因为他就这么占有了我,而是缘于一种我都莫名其妙的冲动。我是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凶得发狂的。做为一个女孩子,我从小就接受了还算是良好的教育——当然不包括在性情方面的表现。

  我也是第一次骂人这么凶,这让我一时间又有了些愧疚,但是林溪却早已搬着床被子睡到客厅去了。我披着件睡衣悄然地走到客厅,林溪已是吐着个烟圈独自个发呆得厉害,眼神里仍然掩饰不住对我深深的渴望。

  他似乎看见了我,笑了笑,“你说我是不是很鲁莽,对不起。”

  我上前去抓紧了他的手,“你会不会和我好一辈子……”说完之后我自己都感觉到酸,都什么年代了,自己却还在期望这个。然而我毕竟是个女人,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女人,我这辈子所期望的,也不过就是爱上一个自己中意的男人,相互私守,幸福一生而已。

  林溪用手制止了我欲继续说下去的话,然后一把抱紧我,“傻瓜,你再说,你那些悲观的话就会变得灵验的。”

  我以为是真的,便真的相信了林溪,相信了我和他之间纯纯的爱情。

  手术仍然紧张有序地迅速进行着,我似乎看到听到了医院通过网络、电波向社会寻找着这么一个能和我匹配血型的稀有人,我似乎变得逐步好起来,我喝着古山给我煮的桂圆莲子粥,听着木妮娟对我真诚的道歉,还有木青和替我舒服的按摩,我更仿佛梦到了古山扶我出院的场景。医院门口也正停着的他鲜红的斯各达。

  “你去把车漆成白色或者其他,反正只要不是红色,马上。”我看了眼古山的车,心里不知怎么满不是滋味。

  “为什么?”古山不解地问。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喜欢红色了。”我淡淡地回应着。

  是的,我以后是不会再喜欢红色的了,无论什么东西的红色。

  我也知道他心底的失落一定是比我还过分。

  我没关系,因为我以后不会再和他有关系。

  “我们分手吧!”我扫视着周围眼角堆满眼屎带着刚刚做爱完毕所特有猩味的上班族们,再看了看古山,然后就那样开了口。

  我好希望这不是梦,古山是个好男人,我真的不想耽误他。

  我好希望自己不是回光返照,我只是想简简单单地活下去,平淡这一生。

  七

  我是无聊的,但无聊人也有无聊人的活法。当然,不排斥打打牌、玩玩麻将什么的,而更多的含义则是,在心理上,在个人的生活态度上。而作为一个无聊的女人,在大学里最最无聊的事,除了呆在教室里上课期盼着老师无聊的点名以外,就只有和宿舍里志同道合的室友躺在吱咯作响的床上聊着一些无聊而又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然后就是漫漫地睡去,再也没有醒来的打算。

  当然了,兴趣好的时候,便能不顾老师三申五令的查人扣分,约上三五好友,把长沙的阿波罗、友谊、新一佳都逛个遍,随后回来的时候便是大包加小包的了。没钱的时候,女生们仍然能逛,不顾服务员们不屑的眼神,将店里的名牌衣服一一试遍了,却终究舍不得买下来。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离不开“人”、“性”的了。

  因而,我觉得有必要在此加上一段有关于我对所谓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恋爱观的看法。

  我喜欢的人多且杂,而且我愿意和三教九流的不同角色交往。换句话说,只要他是个英俊健硕的男性个体,不论他是否有思想或者内涵,我都愿意他为我驱除寂寞而不愿意一个人苦呆在宿舍与朋友没完没了的扯谈。在我眼了无所谓什么思想纯洁、做风正派、绅士风度,只要他能让我高兴让我满足。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又是是非不分,我更不明白什么是追求什么是奋斗什么又是目标,我想也只有世界上存在着这些机动的疯子充当脚夫,才导致一战二战和将来的三战或者N战。而值得这些疯子们自慰的是,无论世界怎样去轮回变迁,疯子们的本性不会变,他们眼里没有时间,没有享受,甚至没有过丝毫的快慰就糊涂消逝,他们有的只是野兽般的发泄,也许正因为这才造就了历史上的“慰安妇”,说得现代点,或者说是有艺术点,当代“人体盛”又与其有何区别呢?

  不可否认,这是时代的痛苦跨越以及蜕变。

  也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趋之若鹜”。

  这又让我想起了某个笑话,话说一不懂文墨的贪官名叫“不字”,他一日前赴日本参加一书法展览,为了避免当场现丑,竟然偶得佳诗一首,其内容如下:

  “同意不同字,

  同字不同意。

  字同意不同,

  意同字不同。”

  贪官在整首诗里仅用了自己的名字“不字”以及经常批阅文件所练就的“同意”四字,竟然巧妙地概括了中日文化的区别,据当时报道说:“字是炉火纯青,意是入木三分。”贪官也因此而飞黄腾达。

  这当然只是题外话。

  我当然忘不了在此加上我的恋爱观,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和诸如五官不正、三尺侏儒、胸无成竹、笑里藏刀、外奸内淫等类男人拍拖。即便我自己在别人眼里也不算是个东西。

  不过,竟然还真的有“傻*”上钩!

  八

  然而三年前,我最最忠实的男友们,都一个个地三步一回头地离开了我。

  用某些人的话来说,这不能不算是我处理感情问题的绝大失败。

  但是我不在乎,因为这个世界已让我不在乎,我有时甚至怀疑一切,包括真理。当然,当我思考问题的时候,真理是离我越来越远的了。

  而清凉的念头由根而生,这不由得我否认当下的清凉世界。

  因此我总想不明白老妈斥责我的那句话,我也不可能明白它当时为何不能成立,那就是:“用你的大腿去想想吧!”

  老妈一定知道,她说这话的时候,上帝正在一旁偷偷地发笑。

  我也笑,独自个笑我自己……

  九

  为什么不可以呢?不是有诗人狂叫:“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吗?事物逻辑的所在脱离不了大腿,考究、思索乃至最重要的行为以及人类的繁殖与延续,又有什么不是呢?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以后我是不会再喜欢红色的了。

  这样的话语听起来一定让人不明究底,不论读者是否愿意,文章也是如此这般冗长,只因为最近两年来,出现了两个最让我难以抉择的男人。

  相互选择而又不愿放弃,进退两难而又欲罢还休,所有已发生的事情和所有已成就的故事,都让我不得不一吐为快。

  请你宽容我,我只有30个小时的时间……
 第二章:大一情事
  十

  我18岁那年恰逢高校扩招,万人挤断独木桥的高考竞争现象显然已成昨日云烟。

  因为我深信,只是因为有了扩招,才有了我的大学和我崭新的生命。

  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漫长等待焦熬以后,我如愿地进入了南方的一所二流的本科大学学习中文。

  这又让我想起高二的时候,老妈老是以同在一学校读书的邻居水清华做为教导我的楷模,不过水清华成绩还真的是不错,至少从每天放学回来足不出户的情况看来,他都比我优秀得多,当然,这只是老妈的看法,我当时就觉得十分不齿,如此书呆!然而也正是在我的幸灾乐祸下,水清华当年光荣地落榜,老妈这下骂人的兴致提不起来了。我只能说他很背,生不逢时。

  而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老妈在我开学的前一天夜晚,背着老爸送给我两套意大利鸆型蕾丝胸罩和内裤——这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这也从客观上肯定,老妈认为我已经走向成熟。

  以前看到那些家庭条件良好发育良好的女孩能理直气壮昂首挺胸地在寝室与厕所之间穿梭来穿梭去的骄傲样,心里就老大不是个滋味。

  老妈一向是反对我穿名牌内衣的,金苹果大市场里廉价购来的几件棉质内衣,早已让我本来日益丰满漂亮的胸部蒙上了一层灰纱,同室好友只要看到时便会直嚷嚷:“这不是一支鲜花插在牛粪上嘛!”心里那个滋味呀,比哑巴吃了黄连还难受。

  我很是高兴,因而顺便地答应了老妈所提出的一系列条件,这其中就包括贞操。

  当然,我只是口头答应。

  十一

  归根究底,我还是极其奢望离开故乡的,故乡的一山一水,早已让我迷朦得失去了感情,那山也绿水也清的,也只有那些个充满闲情逸致的游客才能感慨地说出口。

  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祖国就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是祖国茁壮成长的花朵,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

  初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世界就是我们的故乡,我们的家园遍及整个地球,哪里有生命的气息,哪里就有我们的家。”

  高一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你的心灵就是你的故乡,你抓住了自己的心灵,故乡就会存在你心中。”

  然而直到现在,只有火车才能告诉我,我的故乡,究竟在哪里。

  火车的阵阵轰鸣声载着我离开了故乡,到达了另外一个没有故乡的城市。

  而这许多年来,每当我出门在外,我就无尽无了地思考故乡这个问题。

  现代人几乎是没有故乡的。我所在的长沙城民也不例外。

  一座大得连街道的名字都难以知晓的城市,一座能容纳无数人群但老死不相往来、能吞吐成千上万顿垃圾却无处倾诉情感的大都市,到底是谁的故乡,只有天知道。

  长沙不是我的故乡,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

  因此,当我读起于右仁先生《天的悲歌》时,心底就有掩饰不住的迷茫,他在诗中写道: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

  望我故乡

  故乡不见兮

  永不能忘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

  望我大陆

  大陆不可见兮

  只有痛苦

  天苍苍

  野茫茫

  山之上

  国有殇”

  …………

  当然,我所要说的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思想的需要难道不外乎口号?可以肯定一点就是,我并不是责难于右仁先生,我更没资格去责难这种大家名家,也许是他思家切归家急罢,本来民族的情愫就归属于大家。

  十二

  我知道,假如一开始我就处理好了林溪和古山的关系,我也就不会发展到现在的一无所有甚至一无是处。但也许这正是成熟恋爱的前提,姑且就当其为经验或者说是实践。而我,本来就不成熟,我指的是精神,而不是肉体。

  因此,从本质上说来,我根本就不在乎,因为结果并不重要,我选择的是过程的体味以及时间的磨灭。

  但有一点必须挑明的就是,我必须在想象中分手的时候掉下几滴眼泪,只要不是“牵衣顿足拦道哭”便是,因为这也就显得我不是如传言中的水性扬花、朝三暮四,好歹也背个“正常人”的名声继续前行,走完我未来的路。

  十三

  大学真的很大,但也正如我想象中的支离破碎和中规中矩。在“即来之,则安之”的精神胜利法支配下,我才得以安身立命,不过还是不能少嚷一句“天可怜见水凤湄!”

  然而从头到尾,我都是厌恶大学的。而归根究底这得涉及中国的传统教育体制问题。

  我想这也可以用一个反面的例子来说明我所要表达的东西。

  曾经有一个人问毕加索:“你这幅画是什么意思?我一点也不懂。”毕加索就问:“你听过鸟叫吗?”那人说:“听过。”毕加索又问:“好听吗?”那人说:“好听。”毕加索就问:“你懂吗?”那人说:“我不懂。”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或者直言说像我这种能力水平的人是很难把它完全并确切地表达出来的,更何况说去进行具体分析?!

  然而还是有一点值得庆幸,那就是女性在求知方面有了与男性同等的权利,用不着女扮男装,因此也就发生不了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浪漫感人故事了。即使这样,女性考取大学显然更有一点“光宗耀祖”的意味。而老爸却一直未赞成亦或同意这个观点,甚至有时持反对意见,概括起来原因大概有三:

  第一: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女大不中留,送大学如同白送。

  第二: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反正家庭条件也不错,读大学就显得有点浪费钱财了。

  第三:像我这种发了钱财还不中留的女儿,哪有什么资格谈“光宗耀祖”?

  老爸的歪理总还是有理,老妈就曾经说过,老爸追她的时候就是采取这种土包子一样的强盗逻辑。老妈更曾暗地里对我说,至今她都不晓得自己爱不爱老爸。我当然知道老妈在说谎,这从她脸上的得意劲就可以轻易地识别出来。

  下面就是老妈多次提起的对白。

  老爸:“你爱我不?”

  老妈:“不爱。”

  老爸:“那你为什么要嫁给我?”

  老妈:“这纯属父母之命。”

  老爸:“既然是父母之命,那你父母肯定是爱我的呀。”

  老妈:“这与我爱不爱你又有什么关系?”

  老爸:“人身父母养的嘛,你父母爱我你当然也就爱我啊。”

  老妈:“……”

  对白的可信度现在已经无从考究了,诸如此类的例子在我家可说是不胜枚举,不过这也就有得明显的好处:没人敢和我老爸吵架,没人敢不尊重他,甚至连家里的许多物件也是老爸在单位舌战群雄而得来的。

  回到正题,厌恶大学并不表明我不愿意呆下去,从小就在老爸面前练就的笑里藏刀十八式,没想到这招到了大学还真的管用。

  说句不夸大的话,我可以在一小时以内让自己数种不同的性格,也可以让人感觉到我表里如一的气质。而在总体上我给人的感觉,用我那蹩脚的物理知识来形容即是:“冷热不均”或者“热缩冷涨”,这当然是有悖常理的。

  细细想来,这也正是我大学恋爱屡战屡败的直接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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