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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你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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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3 2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BOO
1 曾经年少轻狂时 第一章

有时侯,觉得写文章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特别是在呆想了很久却也不知道从何下笔的时候。
    每当这时,我就干脆搁下笔,去做别的事情来缓解一下。直到脑中有了一点灵感时再说。  
    曾经年少,细细想来,轻狂之事也不能算少。但总理不出一个头绪,没有一根线索能将它们串起来。犹如一团乱麻,正是个“剪不断理还乱”,自是一番滋味于心。
    好在今天的秋老虎被突然而至的冷空气给挫了锐气,使得一整天都清爽宜人。
    人们常说:气候能影响一个人的心情。这话我信。这凉爽的好天气确实让我的心情好了许多。
    心情好,自然脑子也不再浑噩。于是那曾经的年少与轻狂也便清晰起来.......
    在记忆中,小时侯我家应该算是很穷的。父母都是环卫处的清洁工人,在别的小朋友谈论谁的父亲做的官大,谁家拥有私家轿车的时候,我只能和阿呆,小屁孩他们讨论谁的父母扫街用的扫帚最大,谁家拥有最新款的“永久”牌自行车。而且还经常为此争得面红耳赤,拼得你死我活。
    小时侯,我是有一个亲哥哥的。他只比我大一岁,属于那种“温柔腼腆型”人见人爱的孩子,而我呢?恰恰相反,属于“调皮豪放行”连“旺才”见了都要夹着尾巴偷着溜的那种。
    因此,在别人眼中,哥哥就是天上飞的一只小天鹅,他注定着要在高空飞翔,让人仰视与欣赏;而我,则是沼泽中爬的一条小破蛇,只会让人见了心烦。
    哥哥就是哥哥,不是别人,更不是我。每回考试,他都是抱着第一名的好成绩回家领赏的——“面包+火腿”;而我就是我,不是别人,更成不了哥哥。但我也是回回能领赏。(我从小就不喜欢被别人瞧不起,所以每次不是第一也要“拼命”争取第一。)只不过是稳坐倒数第一的交椅,领的是“窝头+咸菜”外加“屁股打开花”。
    每当这时,我就拿个破麻袋铺在地上,趴在狗窝旁,和俺家旺才津津有味的吃着。
    人要知足的,不是吗?这道理,我好像小时侯就懂。因为我总是和吃米糠的旺才比,至少它吃不上窝头而我能吃上。经常是在旺才兔子般的眼睛,狼一样的咆哮声中,我结束我的“庆功宴”的。  
   
    要说童年最轻狂的事,不应当是把烂蛤摸放到女教师的抽屉里,把她吓的瞳孔缩小;也不该是当着众多的小MM面,英雄般的冲进女厕所,和阿呆把因老大没了“大白兔”奶糖而要和他分手“女友”揪出来好一顿“暴打”。
    虽说“手下留情”没打的她满地找牙,但也把人家小姑娘打的直答应做我们三个人的马子。这事当时还挺轰动的,我们这几个“英雄”也可算是风光一时。就连平日见不到面的校长这会儿也“慕名”专门抽空亲自接见了我们。
    那高高在上的老婆子哦不但要我们当着全校师兄妹的面向小姑娘赔罪害的我们丢尽了男人的面子,更可气的是她竟还罚我们洗了一学期的女厕所。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从小就养成不怕苦不怕累,哪里最脏那里就有我们忙碌的身影的好习惯不也是很好吗?也正是基于此事,我才得了“所长”,“绿头蝇”,“四害王”等许多的“雅号”。
    不过,现在静下心来想想,童年最轻狂,最让我后悔,让我难忘的还是那件现在想起还会有肝肠寸断之感的事……  

   
1 曾经年少轻狂时 第二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3:14 本章字数:3092
    那年,我六岁,哥哥七岁。
    虽然家里很穷,穷到一家四口刚好能勉强维持生计而已的地步。但禁不住我的上窜下跳,哭爹叫娘,寻死觅活,如发了疯一般的闹腾。父母最终还是妥协了。
    他们给我买了我梦寐以求的也是童年时候的唯一的一件玩具,(因为是童年时的唯一,所以我一直保存着它,尽管在经历了那件事之后被母亲剪成了千万段。)一只看起来很像真的小青蛇。(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许我注定就该是一条小破蛇吧,要不然怎么连玩具也喜欢买它呢?)
    我宝贝的不行,天天拿者它去吓唬那些小班笑我流鼻涕,不给我糖吃,不让我在过家家中担任“老公”的学妹们。
    尽管,我常常会因此而遭到父母的打骂,但生性顽劣的我对此却也是乐此不疲。
    但也正是这条给我童年的一段时间带来无限乐趣的可以以假乱真的小青蛇,带走了我最亲最爱的哥哥……


    那一天,一大早,爸妈还没来得及去上班,家里就来了客人。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个不好看的男人带着一个不好看的女人,还有一个一直都在他们身后和我差不多年纪,穿着很女生化的还算是可爱的小男孩。
    说实话,那时我最爱捉弄的男孩就是这些皮肤白皙,乍一看分不出男女,胆怯,腼腆型的(包括我的哥哥。)。
    他们的到来,使得我家的气氛很是异样。我能看出,他们是不受我父母欢迎的。后来大了,才偶尔的知道他们是来要钱的。但要的什么钱我却是一无所知。我也不敢细问,因为我们一直都不愿再去提级那些伤感的往事。
    我们的父母不让我们呆在家里,说是大人讲话,不允许小孩子在场。于是我便和哥哥架着那个不情愿离开他父母屁股后的叫做轩轩的小男孩走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基于前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谆谆教导还是由于轩轩更过于女生化的缘故,总之一路上,哥哥一直细心的照顾他。对他一刻钟才能吐出的每一句话都是一副“最忠实听众”的样子。
    那时,我真怀疑哥哥是真的分不出性别和他大搞“不正当关系”,还是因为他们相似的性格而让他有遇知己之感。
    哥哥和轩轩手牵着手在前面有说有笑的走着。我在他们的身后,撅着嘴巴,将随身背着的想向轩轩炫耀的卡通水壶挂在上面,晃晃悠悠的跟着。
    一路上我一直眼不眨一下的死死的盯着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如芒刺背之感,反正我的眼 睛是疲劳的很。  
    我们来到了那个我跟哥哥经常捉鱼摸虾的小河边。
    此时,正值初夏。河边白杨参天,绿柳如荫。树上蹲着几只叫不上名字的怪鸟和它们的老窝。还有一些只闻其声而不见其踪的知了。
    河水很清澈,可以见底。也很平静,像一面镜子一样,倒映着岸边的一切。
    在散有五彩石的水里,那些小鱼儿欢快的游弋着,还不时的打几个挺儿,弄的跟游泳运动员似的。
    它们讨好般的嘴里吐着泡泡,引的哥哥和轩轩直说它们可爱。
    而我已经被他们冷落了太久。小孩子都是这样,老想做主角,老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也鼓着泡泡让他们看,想以此来引起他们的注意。
    可他们非但不说我可爱,最可恶的是那个小轩轩,依着自己多学了几个文明词,楞说我恶心。
    我靠!!
    我气急败坏的捡起一块石头,使劲的抛向水中,将那些可爱的小东西赶走。
    我恨它们,就像我恨轩轩一样。
    如果在平时,都是我到水里瞎摸乱撞的。而今天,我可没那雅兴。到是那一向乖巧的只会在岸边喊小心的哥哥,大概是为了向“外来户”轩轩显示一下自己的“英雄气概”,竟卷起了裤脚下了河。
   “宾宾,和轩轩在岸上等着我”哥哥冲着我大叫。
    我理也不理,没听见一样,仍是先前的速度,自顾自的向这边慢慢悠悠的蟹行。
    哼,你要是能捉到鱼,这鱼也早该绝种了。我心里暗笑。(其实,以我那时的水平,根本就想不出这样经典的话来。我只是将妈妈说爸爸的那句“你要是能发财,这世界上的乞丐早就绝种了”稍做了一下修改而已。可见我那时的文学水平就已是初露端倪了。)
   “弄到了,我弄到了。”
    突然,哥哥直起身子挥着手大叫,一脸娶了老婆的模样。
    我吃惊的使劲眨眨眼,然后朝他摊开的手望去……
    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就是挂在觜上的水壶摔到了地上。
    哥哥飞快的上了岸,冲着轩轩胜利的笑了。
   “给,这石头漂亮吧!”
    我晕。
    再看看轩轩,人家更是一脸的“春光灿烂”,比猪八戒还猪八戒的高兴的手舞足蹈,还为哥哥唱起了什么“雅克西”。我骂他是“井底蛤嫫没见天,一旦见天直发癫。”(当然,这也是跟我妈妈学的。)
    捡起水壶,不屑的瞧了他们一眼,我心里竟然也是酸溜溜的。
    他们已经在河里快快乐乐的捡了许多的他们所谓的漂亮石头,而我则再也忍不住的下了河去摸我的鱼虾。
    大概是因了心情不好影响了摸鱼水平的发挥的缘故吧。反正,今天是连一条小鱼苗苗都没有抓到。
    一气之下,我一屁股跌到水里。
    抬头看看他们手捧五彩石冲我大笑的样子,我禁不住“怒火中烧”。特别是那个轩轩,一边笑一边挤眉弄眼,向我大做鬼脸。
    我怎能忍受????我要报复,我要报复!
    也许小时侯的我天生就是一副爱做恶作剧的料。他们的兴奋,引的我是大为不爽。我恨轩轩夺去了今天本应属于我和哥哥的那份快乐。
    我要报复他!!
    就这样,趁他兴奋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的溜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他一下,趁他转头之际,以闪电之式掏出我那随身的宝贝——那条活灵活现的小青蛇,向他抓有五彩石的手腕上掷去。
轩轩先是一愣,既而“哇”的叫了一声,一头栽到了河里……

    这个世上倘若没有偶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喜,也就不会有生活。
    还是也许。
    也许轩轩的生命就应该终结在我手上,也许我就是轩轩生命的“终结者”。不管怎样,轩轩是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
    他死在那条水刚能没过脚踝,清澈见底,满是他所钟爱的五彩石的小河里。
    我看到,小鱼又吐着水泡,呼吸着轩轩未来的及也不可能再来得及呼吸的新鲜空气。
    那一刻,时间凝固了,河水凝固了,我的血液也凝固了,周围的一切都凝固了。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它驱使我发了疯般的向树林深处逃去……


    轩轩的父母的确是痛苦了一阵子。这种丧子之痛也确实把他们折磨的形容枯槁。
    但是,我还是觉得最伤痛的却不是他们,而应该是我的父母。他们不但要为赔偿轩轩父母的精神损失费而失去了房子和那辆我引以为豪的自行车。最令他们无法承受的痛,是他们失去了他们的希望,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不是我,是哥哥被轩轩的父母带走了。他要在他们以后的生活中去充当轩轩的角色。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也无法忘记更不能忘记哥哥被带走时的情景。尽管没有一个人大闹,(那个平时犹如山贼的我也早已经吓破了胆,委了一般,只知道无声的流泪。而哥哥也是泪流满面。他懂事的要爸爸妈妈带这我经常去看他。要我听爸爸妈妈的话,要爸爸妈妈不要老打我……)但是看着哥哥被他们带走,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要不是父亲的搀扶,妈妈几乎是要瘫坐地上。  
   “哥——”我终于忍不住大叫着要冲过去,却被爸爸的大手死死的拽住。哥哥想往回跑,但也被紧紧的抱住了……
   
    现在想想,虽然轩轩是死了。但他们可以随时带着哥哥去墓地看他。至少,还有一个土堆供他们抚摩,还有哥哥去充当他们儿子的角色。
    而我的父母呢?他们不让我们再见哥哥。也就是说,那次的送别就意味着永别。这种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在世上,却不能再相见的痛苦对我父母来说是不是远胜于轩轩父母的丧子之痛呢?
    自那以后,哥哥就像是从地球上消失了一般,不论我们怎么打听,都始终得不到关于他的一丁点儿消息。
    或许,不,应该是肯定,轩轩的父母有意的躲着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一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3:34 本章字数:1918
    我出生与公历的一月三十日,属于水瓶座。关于水瓶座,有很多凄美绝伦的故事传说。其中有一则是我所钟爱的:
    传说,伊是特洛伊城的王子,是一位俊美不凡的少年。他的容貌是连神界都少有的。
伊不爱凡间的女子。他的心早已经被宙斯神殿里一位倒水的侍女用曼妙的歌声所俘虏。那名天界的女子叫海伦,是宙斯神非常喜爱的。
    可有一天,海伦无意间听说阿波罗和雅典娜要毁掉王子的城市。海伦不顾戒律赶去给王子送信。结果,在半途中被发现并被带回了神界。
    宙斯不忍心处死她,但却把这份罪转嫁到海伦所钟爱的王子身上……

    我站在训导处里,任凭“老古董”说破了嘴皮,就是不吭一声。因为我知道,此时的我是说什么错什么。与其那样还是不浪费口水,留着去吃我那包还没有嗑完的“开心”瓜子为好。要知道,那玩意儿可是很消耗唾液的呢。
    他见我不吭声,脸上顿时露出了胜利的曙光。
    可我一挑眉,一挤眼,又把他给拉回了现实。(我不是一个容易应付的学生。)
    切,我又不是头一次来这里。你又想借这件小事来整我,说什么是我带坏了林晓培,简直是无中生有。我心里暗骂,你颠黑倒白,人老眼花的,明明是她送我情书的吗!
    “文斌啊”,“老古董”向上顶了顶他那更古董的眼镜,又向我展开了不愠不火的攻势。他语重心长的说:“其实吧,这个其实,老师是挺欣赏你的,啊!这个,其实你也是个挺聪明的孩子,啊!你这个只是没有把聪明用到正处。”
    又来了。“老古董”就是这样,爱揭人短。我知道他所指的是我和阿呆用镜片“偷窥”女更衣室的事情。(嘿嘿,本着对大家负责的态度,具体怎做的,这里恕不详细描述,以免你照着做。不过,说实话,这事儿也没成功。)
    “文斌啊!”见我走了神,“老古董“提了我一下,“注意了,开会的时候不要溜号。你是老师重点抓的对象。你要把这个精力都用在专业知识上,啊!小小年纪,就恋爱,知道这是什么吗? 早恋,是早恋!是不好的……”
    唉!可怜我那被算命先生说成是有福的耳朵,又要听这些熟的我都能倒背如流的训词。这时,我真恨不得去拆了给我算命的老瞎子的招牌。然后像柃小鸡儿一样把他柃起来,问问他,这就叫有福?你这不是闭着眼说瞎话吗?
    不过还好,我的耳朵已经进化,而且是超级进化。对“老古董”后面的话,我不是左耳进右耳出那么复杂,而是哪个耳朵都不进,也就省的出了。
    我使劲的低着头,以便“老古董”看不到我的眼睛。把他当成是放《摇篮曲》的老唱片机,我闭上眼迷糊了起来。时不时的,因快睡过去而使头向前一倾,那“老古董”还以为我在应和他呢!
    经过三两次的“应和”,这事也就算是完了。
    迈着比扫墓还沉重的步子,找出一副“痛改前非”的面具套在脸上,依依惜别“老古董”,我走出了训导室。

    正回忆着有关水瓶座的凄美故事,我被一声甜中带涩的“文斌”声给叫住了。
    ?
    我回过头。
    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参与者。
   “林晓培?”我脱口而出。
    她走了过来,我看到她的发丝已经有些许的凌乱,脸上也分明的挂着两道泪痕。
    我知道,这是老古董的功劳。至于为什么是泪痕而不是泪嘀,那是因为她是先我一步受训的。  
    至于为什么只有泪痕而无鼻涕痕,我想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想的出来。(不过,像阿呆那种笨蛋就想不出。那时,我就会问他,你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吗?而只有泪痕,那就不同了,它只回证明人家为你哭过,让你见了她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就情不自禁的心疼起来。要知道女人的眼泪是威力无穷的。)
    看到她这副憔悴的样子,我竟也会有些许的心疼。但这心疼却好似哥哥见了妹妹被男朋友甩了的那种,完全不是“老古董”所理解的那种所谓的“男欢女爱”。
    她抬头看着我,泪眼朦胧,眼神“扑朔迷离”,我也积极的回应了她,努力的挤红了眼睛,眼神“迷离扑朔”。
    半响,她才说:“对不起,是我不好,不该写那封信给你。”
    “没事。”,我拍拍她的肩膀,弄的跟她铁哥们似的,盯着她那好看的眼睛说,“你是老古董的得意门生,对于你他当然要特殊对待了。他这么做也是为你好啊,不要放在心上。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吗?”
    说完这些话,我竟觉的很奇怪。奇怪的是,我竟会去为老古董“辩护”,而且用的还是他的那种语气。这可不是我对他的一贯看法与做法。
    或许,是为了抚慰人家“很受伤”的晓培小姐吧。
    可,
    人家并不领情。
    “你……”
    她想再说什么,却不知什么原因,又给憋了回去。只是铁青着脸转身便跑开了。
    ??
    搔搔我那自诩是“爱因斯坦”第二的脑袋,却也是满脑子的莫名其妙。
    半响,才憋出一句话。
    忘了是哪位“名人”的“名言”————“女人,善变的动物。”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午放学,仍是和老搭档阿呆一起回家。
    今天的阿呆,我发现好象是大不同于以往。耷拉着个脑袋,整个一个霜打的茄子。一路上也没有听到他放过一个P。
    “嗨,怎么了?”禁不住好奇,我先开了口。
    阿呆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扭头目视前方。
    我正纳闷,他嘴里竟哼起了蔡琴的我所喜爱的唯一的一首“你的眼神”:
              
             “象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而你并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啊~~
               友情天地,
               我满心欢喜。
               象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而你并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啊~~
               友情天地,
               我满心欢喜。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啊~~
               友情天地,
               我满心欢喜……”
    哎,我今天碰到的人都是怎么了?先是林晓培莫名其妙的掉头就跑,现在又是破锣嗓子的阿呆竟唱起了蔡琴的情歌。
    真让人跌破眼镜大呼搞不明白。
    不过不明白也好,郑板桥不也感叹“难得糊涂”吗?既然能糊涂,为什么不来个超越郑老呢?
    “文斌”,到是阿呆自己沉不住气的突然停了下来。看看我,认真的说,“我暗恋上了一个人。”
    “靠!”我叫,“就这事啊,这不是你的家常便饭吗?用的着这个样子吗?像丢了“毛主席”似的。”(我需声明:这可不是对伟大领袖的不尊敬。只是现在的新版RMB正面的人物像都是毛主席,因此我们总亲切的管人民币为“毛主席”。)
    “这回可不同了。”,阿呆争辩的说着又低下了头,赶着车子,踢着脚下的小石子,继续往前走。
    “到底怎么不同了?”我跟了上来,继续说,“反正都是暗恋吗,会有什么不同的。难不成你恋的不是个人?”
    (我知道,这小子最喜欢看漫画了,说他爱上书中的女主角,我丝毫不会怀疑。毕竟,那些女人都是那么的漂亮。)
    “确切的说,不是女人。”,阿呆接上我的话说,“我们班今天新转来一个男生……”
    “打住!不会吧!”我立刻打断了他,“是不是你搞错了,要知道现在的大多数女生,你都不能一下子辨别出她的性别的。”
    阿呆摇摇头,“妈的,我是谁,怎么会连这点小事都会搞错?”
    ??
    我感到不可思议,“你总不会前卫到连男人也爱吧,况且还是见了一面的男生。”
   “我也不知道。”阿呆停了下来,一脸的茫然。
   “我就是老想看他,一刻不停的看他。这是自咪咪走后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恐怕这就是我先前所憧憬的“一见钟情”吧!可他妈的没想到竟然钟了个男的。”
    顿了顿,他又说:“文斌,我觉得,恐怕我是要变态了。”
    “哎,”我推推他。
    看着他那失了魂儿的样子,忍着笑说:“那你的赶紧去看心理医生了,免的晚了就真的变成了同性恋了。你妈可是急着再帮孙子找媳妇呢。要知道,公鸡可是生不出蛋的。”
    (说实话,这是我头一回看到这小子以这副落魄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的。看看腕表,今天又不是四月一号。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逗我。)
    他没有回应,又继续往前走。
    我也不说话,脑子里闪动的全是阿呆刚才的那些话。
    同性恋,我不能明白,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异性不爱,而要去爱同性呢?况且,同性身上有的你哪个也不缺,而异性身上有的你却不全有。阴阳相吸,这是亘古的自然真理,这个连动物都懂。你有听说过哪种动物去搞同性恋吗?
    (如果,偶尔你在大街上看到兔眼的公狗拼命的追前面的公狗,那也应该是为了争夺母狗。而倘若你看到母狗追着母狗不放,那一定是前面的母狗水性扬花,勾引后面母狗的老公而引起人家原配夫人的追打。虽然这只是臆测,但动物同性恋却是闻所未闻。)
    可是高智商的人类就爱做一些有违规律的事情。他们把同性选作自己的亲密爱人,灌以“老公”“老婆”的称谓,让人总觉得有些别扭。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虽不能明白,无法理解,但我也不会去排斥他们。毕竟,他们也是人。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人生逻辑,有他们自己的爱好,他们选择什么是他们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

    正想得入神,我被胳膊上的一阵疼痛拉回了现实。
    “有病啊你!”
    抚着被阿呆拧过的地方,我大叫。
    “谁让我叫你不答应了。”,阿呆振振有辞,然后小声说,“就是他。”
    我顺着阿带手指的方向,透过KFC被擦的明亮清洁的大落地窗,看到离窗不远的座位上,一男一女正有说有笑的吃着炸鸡翅喝着百事。
    “怎么样?是不是VERY  COOL?”  阿呆轻声的问。
    “的确不错。”我由衷的说,“很可爱。”
    “怎么?你也看上他了?你看是不是比我们学校的女生都好看?“
    “去,谁说的?哎,这个女生叫什么名字啊?漂亮是漂亮,不过好象有点小啊。”
    阿带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取而代之的是狠狠的给了我一拳。他吼到“我叫你去看那个男的,谁让你去看他妹妹了?”
    “妹妹?”我回过头,瞪视着阿呆,又摸摸生疼的后背,沉着脸骂道:“妈的,反光,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也只能看他身旁的PLMM了。”
    也许是我们的大声讲话吵到了他们,待我再次回头时,发现他们也正盯着我们看。
    那一刻,我也呆了,一时间竟回不过神来。
    那是怎样的一个漂亮英俊的男孩:
    一头黑亮柔顺的头发,那棱角分明的脸上的那双乌亮的眼睛;挺拔的鼻子,微微上翘的嘴唇,在阳光的映寸下,嵌了一道金边,都无比的诱人。
    “我的天!”我暗叫,“难不成我也恋上他了?”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我一个正常的都无法理解同性恋的真男人,怎么会恋上他?
    可这种感觉是我从未曾有过的啊!
    我在努力的寻找原因。
    或许是因为在学校的帅哥圈子里我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而这竞争对手的实力又暴强的缘故连我都要自叹弗如才会出现刚才的惊叹吧!
    不过,自古就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训话,所以见到美好的事物,多看几眼,顺便再来个惊叹,应该很正常吧。
    我想,这才是我惊叹的真正原因。

    “他叫许承轩,”路上,阿呆向我汇报他探来的情报,“今年二十一岁。他的妹妹十八岁,叫许可欣。他们是跟父母从湖南来的。对了,他们的父母都是学校新聘来的教师。我所知道的也就是这么多。”
    许承轩?一听到“轩”字,我就头皮发毛,那恐怖劲儿决不亚于看了一场“贞子姐姐回娘家”。(恐怖片〈贞子归来〉)
    幼年的那件惨痛的事一直把我压在惊恐的深渊。
    我不敢也不愿再去揭自己的疮疤。
    于是告别阿呆,我踏上车匆匆向家中奔去。

    吃过晚饭,便一头钻进自己的房间。
    趴在电脑上,继续看我那有关“水瓶座”的故事传说。
    伊最终被赫拉变成了一只透明的水瓶,要他终生为宙斯倒水。然而,水瓶中倒出的却是透明的眼泪……
    闭上眼,双手抱胸,我倒进椅子里。
    我一直戴着用我的诞生石——紫水晶雕刻成的一个精制的水瓶饰品,希望它能像传说中的那样能治疗忧郁,温暖人心。可是我却一直也逃不出童年的那段阴影,而我的父母也始终摆脱不了对哥哥的思念。
    关掉所有的灯,在电脑屏幕的闪烁下,胸前的那枚紫水晶也一闪一闪的。
    那是它的灵性,它又在对我说写什么呢?
    用新去感受,那是远方爱我的哥哥给我的讯息。
    ……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好天气,好心情的我和刚刚从“同性恋”阴影中爬出来的阿呆换上球鞋便一路晃到了体育场。
   来了几个精彩的扣球,赢得的MM们的热烈掌声(其中当然也包括PLMM林晓培),出了一身的臭汗,捡起丢在一边的衣服,拉着阿呆正要走,又
   ——被林晓培叫住了。
   我转过身,面对着她,一脸的坏笑,“怎么?校花,找我猛男哥哥有什么事?”说着还故意的向她卖弄一下我那不叫肌肉的肌肉。
   林晓培淡淡的一笑,递过来一瓶“激活”。
   我笑着接了过来,拧开盖子,仰头就喝。
   “那我的呢?”见没有他的,阿呆一副“孩子对偏心娘”的口气,“怎么没有我的?”
   见林晓培不理,他转而向我发起进攻,无赖的一把多去我的水猴急的喝了起来。
   喝了人家的东西,怎么能不道谢呢?“哎”,我说,“校花,又是哪个小子送来滋润你的?挺好的,冰凉冰凉的。不过你给我也不知道偷偷的,若是叫他看见了,我岂不是又多了一个仇人?”
   正喝着水的阿呆听了差点呛的翻白眼,而我们的校花晓培小姐更是凶猛异常的一改一贯的淑女风范,扔下一句“你爸送的”便掉头走人。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苦笑了一下。
   有时后,长的帅也不尽就是一件好事,这美女也是挺难应付的,不是吗?
   “哎”阿呆碰碰我,打趣道,“什么时候,她和你爸也搭上了?”
   “我X你妈。”我大吼一声,扭头就走。

   “呆瓜哥,心理医生是怎么把你的病给搞定的?”去餐厅的路上,我好奇的问,“难道你就再不看那小子了?”
   “没事。”阿呆很轻松的说“医生说了,我这不是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见了美好的东西就忍不住多看几眼是很正常的事情。都是我,他妈的瞎神经质。”
   看到他这么轻松,我干吗还不放松自己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吗!
   不过,人说中国人是禁不住被谈论的。“说曹操,曹操到”。这不?那个叫做“许承轩”的家伙正从我们对面走了过来。
   我抬起头,一副心不在焉但又确确实实是在盯着他看的样子打量着他。
   这回,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了:
   他乌黑而又光泽的头发!!英俊而又亮丽的脸庞!!匀称而又欣长的身体!!健康而又性感的肌肤!!以及我们擦肩而过时从他身上所散发出的令人着迷的男人特有的味道!!
着是林晓培写给我的情书中的部分内容。我只是将里面的“你”字给换成了“他”而已。
   真的是这样,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是再合适不过。
   再看看阿呆,他好像没有看到许承轩一样,继续哼着他那不成调的〈江南〉。
   “那不是‘美好的事物’吗?你怎么不看了?”我有些好奇的问。
   阿呆笑笑,停了他的“噪音制造机”,叹了口气说:“再美好的事物也不能一直看下去,否则的话——”他故意的拉长了调子。也不知道是在吊我的胃口还是在争取一切可能的时间去想下文。
   不过,我猜一般是后者的概率较大,要不怎么叫他“阿呆”呢?
   不过,我还是很急切的想知道他的下文。
   所以,我踹了他一脚,“你母亲的,卖什么关子,有P快放。”
   他清了清嗓子,才又慢条斯理的说:“否则,就只有两种极端的结果:要么日久生厌;要么是越看越喜欢,以至于不能自控的想占为己有,也就成了同性恋,或者不能占为己有的要么痛苦,要么想把他毁掉也就成了心理变态的杀人犯了。“
   嘿!听了他的话,再细细的体味一下,我不得不把伸出的小指换成大拇指了。有时候,他那“呆”脑袋竟也能蹦出一套大道理来。
   摸摸他那剪的跟秃瓢儿一样的脑袋,我笑着说:“行啊,呆哥,你这布袋脑袋里也能装有这么富有哲理的话啊。你他妈的都快赶上‘黑子’了〈黑格尔〉佩服,佩服。不过,说实话,你是躲在被窝里放了几年臭P才给熏出来的?”
   “去你娘的。”他打开了我那富有挑逗性的手骂道:“你以为这是林晓培的屁股啊,可以任你随便乱摸。”
   “看,又来呆病了吧。”我大笑起来,同时也提高了嗓门,“如果你偏要说你的头是林晓培的屁股的话,那我可就不敢摸了。”
   “为啥子哩?你会不敢摸她的小屁屁?”他一副油腔滑调的语气更是让我笑的直不起腰来。
   不过,面对危险,直不起也是要直的吗。总不能让阿呆连累我吧。
   强忍着笑,才算是直起了腰。我抢到阿呆的前面,给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向后看。
   “什么?”他满腹狐疑的掉转过头,一眼就看到了站在离他不算远也不算近的地方手拿着盒饭,杏眸怒视的林晓培。

   “妈呀!”阿呆叫了一声,撒丫子就跑。
   不过还是难逃厄运,让林晓培扔过来的盒饭炸弹给击中了,弄的一身米饭。他也顾不上回嘴,只是没命的跑,像是包了二奶的色男人被母老虎太太发现了秘密一般。
   嘿!这小子居然能作怀不乱。在这种场合下,非但没傻,竟还知道“跑为上策”!
   你说他到底是傻还是不傻呢?
   不过这女孩子也真够奇怪的。平时手无缚鸡之力,让她扔个小铅球儿,她力气小的能扔到自己的脚上,硬是砸的半个月不会走路。
   而今天,隔的这么不近,她倒能击中阿呆。真的不知道是应该说林晓培长了劲呢还是该算阿呆倒霉。
   这是一个问题,容我回去和哥儿几个讨论讨论,得出个科学的结论再说。
   唉!空虚的我!
   郁闷的我!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四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4:47 本章字数:2616
   不过,这回可不用空虚了。
   月考的成绩下来了。
   又是第一,当然还是倒数的。
   不过,我这回可是在一等班的。俗话说:“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我这一等班的倒数在二类班里也应该算是个佼佼者吧。
   “是吗?”老班大黄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他“轻蔑”的盯着我,扔给我一张全校总体排名表,“看看吧,我的文斌同学。山窝里是会飞出金凤凰的,而若是不努力的话,梧桐树上站着的也不尽都是好鸟。”
   “什么意思,我不是好鸟吗?”我恨恨的想。
   无精打采的摊开成绩表,我的天!我差点惊叫起来。
   全校排名第六十。
   在这样一个近一万人的学校里考这么个名次,理应不错了。可……
   哎!
   谁叫我们这个专业一共就六十人呢??


   我心里烦到了极点。
   本以为这次会考的不错,可以借此来“要挟”我那吝啬的老爸把那台早已经进入“太婆级“的的电脑给换掉。
   可现在……
   恐怕,那太婆还不到“寿终正寝“之日吧!
   扔下成绩表,我给阿呆打了电话,约他中午出去喝酒。
   妈的,这小子总是这样,支支吾吾的。等我说明了由我请客。不用他掏半毛钱时,他才肯肯定定的答应了下来。
   妈的,真是落难之时见人心啊!
   恨恨的毙掉了电话,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我转身向学校篮球场走去。
   我知道,这时要不到球场上发泄一通的话,我恐怕是要进疯人院了。
   抬头看看天,今天的天气还算是不错,微风习习的,吹到脸上,像是情人的吻。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而现在却只是薄云盖天,是不错的打球天气。照以往,这里早该是人满为患了,奈何今天各个系都刚下发成绩。而打球好的大多数学习都应该不咋地,所以……
   可是,妈的,见鬼。人到倒霉时,做什么都不会顺手。没想到平日里我最拿手的扣篮,在此时却是活化能不足一般——一个不进。
   丧气!
   我将球狠狠的向着篮筐砸去,然后回过身去向旁边的看台走去。
   那个看台是最近刚修缮完的,漂亮的很。但是遇到我,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我,嘿嘿……
   还没走到看台,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女生的怪叫。我知道,我的球无意间又击中了一头恐龙。
   懒得理会。最烦这些女生,明明是十足的霸王龙,却偏偏要把自己掩饰成温顺的小猫。连叫起来都这么的嗲声嗲气的,让人听着浑身的不舒服。
   “你死啊!你,就是你,给我站住!听到没?耳朵长驴毛了吗?”
   见我不理,恐龙发威了。
   “恩?是在叫我?”
   停下来,将头斜偏了六十度,向哪个如母鸡生不出蛋而发出惨叫的女生望去。
   “喔!我的天,怎么会是她?”
   那个许承轩的妹妹,许可欣——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女生。
   ?
   我挑挑眉,打出一个大大的问号,一副不知其所云又很是无辜的样子。
   见我停了下来,她撒丫子就跑了过来,像是债主见到佃户一般。
   完了,恐怕此人是来着不善啊!
   不过,我通常都是会先下手为强的,以便占尽天时地利。(至于人和吗,先不去管它了。反正我已成功了2/3了。)
   “小妹妹,你找我?”我明知故问。
   她怒目瞪视着我,点点头,要说话。可我哪能这么容易就把主动权让给她?
   “先听我说,”也不等她答话,我继续拿当初跟周星星主演的〈七品芝麻官〉中学到的语速来说,“你真的很可爱,很漂亮。看你温柔娴静的不是大家闺秀,就是小家碧玉。你就像一只温柔可爱的小猫,人人见了你都会爱不释手。可是如果你发火,就会变成一只十足的霸王龙了。拜托,学校的龙龙已经够多的了,请别再增加我们男生的心理负担了。你是观音在世,也一定不希望众男生因龙龙过多疲于应付而心率衰竭,从而增加地府的人口,破坏地府的生态平衡吧!”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可真够我受的。
   抬头看看那个许可欣,却见她早已转身跑开了。
   “不会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话竟会这么凑效?还不知道我居然会有这么大的本事。看来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我想,我应当是去做律师了,以不枉爹娘的优质精卵子结合生成我而付的辛劳。
   总算是有点成就感。
   自满的笑笑,我再次转身欲向看台走去。
   “啊————”
   这会轮到我怪叫了,就像新婚之夜的新郎发现自己的新娘是人妖一样的怪叫。
   摸摸被球击中的后背,我呲牙裂嘴的转过身来。
   “喂!大马猴,这是我代表全体恐龙MM给你的奖励。”许可欣神气活现的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         (我)
   ??          (她)
   ??          (我)
   ????       (她)
   ???         (我)
   ??????    (她 )
   ??            (我)
   ????????  (她 )
   ?                 (我)
   ??????????  (她)
   罢了罢了,好男不跟女斗。不理她了。我转身再次像看台走去。
   这女生,就是得寸进尺。
   见我不理,她倒得胜将军追逃兵般的跟了上来。
   我不去理会她,兀自的坐在那儿,望着远方发傻。
   这是我对付这类女生的惯用伎俩,只要不去理睬她,过不了一会儿,她也就会知趣的退开了。
  “给,”她真是不同于一般的女生,见我不理,非但没有离开,竟还递给我一瓶水。
  “看你刚才说的‘天昏地暗’的样子,也该需要这个吧。”
   死也不肯收回眼神,只是用眼的余光瞟着她手中的水。
   哇噻!
   这可真是个不小的诱惑啊!
   说实话,刚才打了那么长时间的球,又一口气说了那么一大段的话,不口渴才怪。
   想也没想,我就接过她的水,同时立马收回眼神,向她抛去一个万分感谢的秋波。
   她也冲我眨眨调皮的眼睛,说:“好了,慢慢喝,我去找我哥了。”
   见她转身走了,我才拧开那剩了半瓶的纯净水,刚要喝却又想起了什么。于是我叫:“喂!你有HIV或是别的什么传染病吗?”
   她冲我做个鬼脸,“除了不致命的病,其余的我全都有。”
   我笑笑,仰头毫无芥蒂的大口的喝了那半瓶水。
  “呸————”
   刚喝进去的又被我全部吐了出来。
   你问为什么?
   我想,如果你没有被辣椒粉呛过,你是不会知道我当时是有多么痛苦的。我剧烈的咳着,眼泪鼻涕一个劲儿的流,弄的别人见了,还以为我是隐君子毒瘾发作呢。
   老远就能听到许可欣那胜利的贼笑。
  “这本来是孝敬我哥的,念你那么口渴,又比我哥还拽就给了你了。”叫完,她又笑着花枝乱颤的跑开了。
   哎!说什么好呢?这个可恶的女生,用她的可爱包裹了她的可恶,骗过了我雪亮的眼睛,就像苦药用糖衣包裹着骗过不肯吃药的小孩子那么简单。
   哎——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五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5:11 本章字数:4046
   “老兄,不会是因为想到你要自己一个人来担负这次饭钱而把眼球哭成了气球吧。”一见我这副德行,阿呆一副“吃惊”的样子。
   “少来。妈的,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倒霉都TM的倒到家了。”我自言自语的嘀咕着。
    ?
   “没你什么事。走了,去喝酒。”拍了一下他的秃瓢,我说。

    我们来到学校附近的那家快餐店。
    我们是这里的常客,所以跟老板娘混的铁熟。那是一个很好的跟本看不出已届更年期的中年女人,常常会没来由的为我们加菜。
    在老地方坐下后,倒上茶,心不在焉的一边呷着茶,一边呆望着门口方向以打发酒菜上来之前的这段无聊的时间。
   “呵!真是冤家路窄啊。”我不禁叫出声来。
    因为,我看到那个恶小孩,正挽着她那被我们称作是“美好事物”的哥哥谈笑风生的走了进来。
    听到我的叫声,周围的人都被惊动了,包括刚才进来的他们,呆呆的望着我,除了那个许可欣是一脸的惊慌。
    看她那紧张的样子,完全不是刚才的得胜将军。
她拉着“美好事物”企图逃离这个“是非之地”,以求躲过这场极有可能发生的“灾祸”。
    可她的哥哥好像并不听她的,紧紧的拽住她的哥哥,更像是生怕她会跑了一般。
   “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阿呆看看我,又看看他俩,一头的雾水。
我并不回答,只是看着他们。
    那个许承轩冲着我笑笑,然后,我看到他生拉硬拽的将他的妹妹给架了过来。
    ??
   “我为我妹妹对你今天所做的一切而向你道歉。希望你原谅。”许承轩恭恭敬敬的说。
   “恩?”
    我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样子。
   “恩什么?”许可欣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她那好看的脸,也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变的像是煮熟的螃蟹。“死猪头,别得意,要不是我哥哥拉着我,才懒的理你呢。”
    ??我依旧维持着先前的表情。
    咳,被骂做是猪头就被骂做是猪头吧。我就当是不知哪来的小野猫在我面前放了一个臭屁。这又不是小狗放的,也就用不着担心闻了会长“狗皮癣”。
    再说了,她的哥哥也不会轻饶了她的。
   “闭嘴!”许承轩喝了她一声,而她也竟乖乖的放弃了下一步的行动,只是在一旁敢怒不敢言的死盯着我,嘴巴翘的能把织女从天上接下来。
    突然……
    我真的怀疑牛郎哥的智商。找些什么偷懒的只在七月七才肯干活的喜鹊搭的什么破桥和织女姐相会。为什么就不用眼前这个小恶人呢?只要一气她通道就有了。何必还要苦等一年呢?
    不过,再想想,或许人家织女姐姐要的就是那个浪漫劲儿吧!
    见她不道歉,许承轩下了最后的通牒,“快道歉,否则以后别来找我了。”一副大公无私的样子。
   “好吗。”许可欣最终还是乖乖的妥协了。她走到我的面前,一改刚才的刺猬形态,眼睛冲着我大放异光。
   “你宰相肚子里撑破船,大男人不计较小女人过,小恐龙我向你道歉了。”
    她说的大有古装搞笑剧台词的味道,逗的大家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的粮食。(都在那儿直往外喷饭。)
    我TM的也真是猪头一个,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见我笑了,许可欣也像是完成了任务,长长的舒了口气,她退回到许承轩的身旁,急急的拉着他走。
    许承轩再次冲我抱歉的一笑,变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们离开,我竟好久没有回过神来,直到阿呆叫我吃饭。
    摔摔头,我重新坐回到桌旁,对一旁好奇如故的阿呆的问题一概不理。



    经历了上次考试的惨败之后,本人决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做回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专业学生,以争取在哪跌倒就在哪儿爬起。
    可这事说起来容易,真要做起来就困难的多。尤其是坐在大教室上公共课的时候,老想跟人说话,也不管她是仙女还是龙龙,只要能和我说话的,我均是来着不拒。
    当然,今天也不例外。
    刚上课没多久,坐在中区后排的我就和前面一话里话外都自诩是美女一个的龙龙聊了个热火朝天。
   “喂,帅哥,哪个专业的,什么班啊?”龙龙自觉时机已经成熟,便迫不及待的问。
   “动物医学,专门研究恐龙是怎么从灭亡又走向繁盛的。”想都没想,我就脱口而出。
    ?
    龙龙一脸的茫然,一副可怜却不可爱的样子。
   “你知道吗?你这样一点都不可爱。”我直言不讳的说。反正就快下课了,她的作用也快事玩完了,得罪里就得罪了吧!这种级别的龙龙在本校随便的哪个角落随手一抓,就能柃出一打。况且,本着对她的负责,我才说的都是大实话的。
    这也是为她好啊,免得她以后把鼻子给碰没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没的。
   “什么?”龙龙还是死死的固守着最后的一道防线,强颜欢笑的样子就像是被逼无奈的妓女。可她那红的跟斗战胜佛的屁股一样的脸却明明的出卖了她。
    待周围的人都走神后,我示意她靠过来。
    我要和她咬耳朵。
    她心存芥蒂的侧着脸靠了过来,然后问:“什么事情啊,不会是要请我吃午饭吧。”
    我趴到她耳边,轻轻的说:“你应该去南极工作。”
   “是吗?”一听这,她倒来了兴致,“你知道我最喜欢下雪了。特别是在去年冬天去了一趟哈尔滨看过一次冰灯展之后。”
   “你去过哈尔滨?”我怀疑的问。
   “是啊,可好玩了,有是滑雪,又是打雪仗的。”
   “那你知道哈尔滨的省会是那吗?”
   “省会?是……大概不是吉林就是长春。”
    ?????
    我倒!
    我可不想听她瞎说了,否则我那根基本来就差的地理是要被她瓦解的尸骨无存了。
    打断了她,我继续书说:“你知道南极缺什么最厉害吗?”
    她搔搔头,一回挤挤眉,一回眨眨眼的,就是说不上来。
    看她那难受的样子,我实在是于心不忍啊。  唉!还是自问自答吧。
   “臭氧空洞啊”我说。
   “那为什么叫我去南极呢?”
    我笑而不言,只是指指周围有是捂鼻子又是扇风的人群。
    她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的屁好臭啊!我看去补南极的臭氧空洞最合适不过。你说你放在这里,该多浪费啊!”
   “你?有病!”龙龙狠狠的抛了个白眼给我,便向旁边移去了。
    我不以为义的笑笑。
    看看腕表,靠!离下课时间还有十多分钟呢!
    唉!我是不是弄恼龙龙太早了写些?这十多分钟我该怎么过啊?再找人聊恐怕是不可能了(前,左,右都没人了,不是被我气跑了,就是被龙龙的屁给熏跑了。后?哪里还有后啊,我就在最后。)自己跟自己聊?那就更不可能了。
    想来想去,我觉得——
    还是应该给学校的“课桌文化”做点贡献了。
    写什么呢?这也是一个问题。
    望着讲台上讲得唾液横飞的教授,只等着灵感的到来。
    突然……
    来了!也就有了下面的一段:
    本人今天在此上课,遇一前排“美女”(其自诩,完全不顾本人的感受。)其搔头发用时一分半,挖耳朵用时两分整,剪指甲用时三分四十五秒,和本人聊天用时半小时,(其间接电话四次,发消息八条。)自己明明是龙龙一个,却硬要装成小猫,且放臭屁两个。最后在本人的劝说下,一副“痛改前非”的样子,于臭屁声中绝尘而去。
    望望一气呵成的传世大作,一时间成就感又来了。
    也算这节课没有白来,至少还留下了这么一篇一个不留神就能“流芳百世”的课桌铭。
    再看看腕表,还有五分钟。
    再干点什么呢?
    还是接着写吧:
    本人于X月X日在此上课,期间愣神三分半,挖鼻孔一分钟,发短信五条用时七分钟,和前排的龙龙聊天用时三十分钟,写了一篇课桌铭用时五分钟,听教授讲课用时0分0秒。最后,本人终于悟出了一条人生哲理:人——真的是很无聊!
    写完最后一个字,下课铃声也终于响了。
    啊——这美妙的音乐!
    伸了个懒腰,我不禁发出由衷的感叹。同时,又让我悟出了另一个道理:任何美好的东西,只要用的不当,就会讨人厌烦。
    就像被用做上课铃声的音乐,明明是很经典的,可是在我们这些不爱学习的人听来怎么听,它就怎么像是哀乐。
    就像在高中时,古文背诵篇目全被孔,老,孟他们包了;古诗词也被李,杜,苏他们包了;而现代文的背诵篇目更是几乎被鲁迅先生所垄断。
    于是乎,每当老师叫同学们背诵时,这些写出传世佳作的大家们在地下可就躺不安生了。
    那些脑子不好用的孩子可就闭不上嘴了。不是这个叫:“TMD,当初秦始皇不一把火把它们全都烧光,害得我们要受这份罪."就是能那个抱怨:“鲁迅先生啊鲁迅先生,你说你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可你当初为什么就不写完文章时注明‘本文章亦可用来教育后人,但切不可用做背诵篇目’呢?那样的话,那些连你的一个错别字都不敢改的专家教授们又怎么敢违背您老人家的意愿来难为我们呢?”
    一想到这里,我就浑身一个机灵。
    我靠,我那课桌铭要是成了后人的背诵篇目的话,我岂不是连觉都没的睡?
    于是,赶紧在这两篇课桌铭口缀上:“此文可用来育人,但切不可用作背诵篇目。任何一个违背了本人意愿者,除了要追究其侵权责任外,其灵魂还要受到法老的审问。”
    觉得这样还不错。拍拍手,抓起课本,就猫着腰准备开溜。
    却被漂亮的蓝裙子给挡住了去路。
    ??林晓培!
   “我的大小姐,放我一条生路吧!”我一副可怜兮稀的样子,想要博得美人的怜悯。
    没想到,她竟来了个比我还可怜的眼神。
    丢给我一张纸条,她倒抽身离开了。
    ??真是做贼心虚啊!
    我还以为她是要拦我呢!(她以前就经常的干涉我。)
    不过这张纸条?
    唉,管它,先溜了再说。
    还没走两步,阿呆又叫住了我。
   “什么啊?”我一脸的不耐。
   “下节课,教授要点名,没来的平时的成绩0分。这是我刚探来的消息。”阿呆靠近我压低声音说。
    靠!有没有搞错?又是这样。真不明白,这些爷爷奶奶们,怎么都会拿这个做杀手锏,而且常常是白用不厌。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多的必杀法力值。
    没办法,纵使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的不愿意,此时也不敢离开了。
    我可不想让那太太婆级的电脑陪我一辈子。如果不幸言重的话,引用著名歌星雪村的一句“名言”:“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重新退回到座位上,便一头趴在上面装起死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六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5:32 本章字数:2808
    还不到以往的开灯时间,外面却已是华灯初上了。
    其实,不是因为自然的天黑,而是天上多了许多的乌云,看起来黑牙牙的一片。
    看来这场雨是会在晚上下了。

    跟林晓培这样单独的相处,我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幽雅,僻静的餐厅。
    餐厅坐落于市郊的十字路口上。今天大概是因为天气的原因,里面的人不是太多。但坐在一块儿的却分明都是情侣。在昏暗的灯光,庸懒的音乐下,一个个色迷迷的盯着对方直想喊:你怎么看怎么讨人喜欢,怎么看都不会觉得厌烦。
    妈的,真TMD是讨厌!
    人家林晓培小姐看样也是精心的为自己修饰了一番。虽然看起来很是美丽,但总觉得 不真实,好像离现实很远。就像是用笔精心绘出的工笔画油饼,尽管传神致极,却也总是不能用来充饥的啊。
    “谢谢你答应我的邀请。”林晓培幽幽的说,混着这庸懒的音乐听起来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没……没什么。”我回道。听起来好像有些紧张的样子。
    不过,我确实是很紧张。
    今天是她的生日。本来是打算要送她件礼物的,可阿呆这小子老说一般的礼物太俗气,林晓培是不会喜欢的。我问他说那要送什么,他神秘的笑笑,说让我等他的短消息。
    MD,这臭小子,就他那木鱼脑袋,会想出什么高招呢?我真后悔听了他的话。
    望着林晓培那期待的眼神,我也只有尽量的回避着,拖延着时间以待阿呆的消息了。
    “你怎么了?”见我坐立不安的样子,林晓培好奇的问。
    “没……没什么。”我慌乱的摇摇头。
    不住的看着手机上的时间,TMD,和阿呆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可这小子竟还是没有一点动静。
    妈的,这不是要害死我吗?不能做情侣,起码朋友是要的做的啊!
    “不好意思。”我冲她苦笑一下说,“来的匆忙,竟忘记了给你带礼物。”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先这么说了.
    “没什么啊。你来了比什么都好啊!”见我说这个,林晓培微微的笑笑,但我还是看出了她眼神中那丝不易被察觉的失望。
    是啊,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送给的生日礼物,能不失望吗?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的.
    此时,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永不出来算了。
    “妈的,阿呆我决不会放过你的。”
    我心里暗骂着.
    也许是阿呆感应到了我的咒骂,不管怎样,手机总算是震动了。
    我像是瞎子见了曙光般兴奋的迅速的读取消息,也没有仔细的看内容,便抓紧时间对林晓培说:“其实,没准备礼物是骗你的。我只是不想送你那些看的见,摸的着的东西,因为它们太俗。我要送你的是一件你永远不会忘记的礼物。"清了清嗓子,我继续说,"春风里,百花下,小鸡小鸭过家家。小鸭手拿花,往鸡头上插。你是小鸡,我是鸭,小鸭想你心如麻。”
    读完后,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我靠!
    驴唇不对马嘴的,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但听起来又分明是在对她表白什么。
    再看看坐在我对面的林晓培,人家却激动的差点就热泪盈眶了。
    她站了起来,眼神直的就像赵大叔见了倪萍,丹丹婶子见了赵忠祥一般。
    随手在桌上的摆花中摘了一朵,递过来,好深情的说:“帮我戴上好吗?”
    “啊?奥!”叫了两声,我也竟答应了下来。
    接过花,小心翼翼的给她戴上。
    看来她还真的把自己当成小鸡了,可我不想承认自己是小鸭。
    她又探了探头,在我的脸上轻轻的吻了一下,也算是回报吧!
   “这是你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你让我过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二十岁生日,谢谢你。”她幸福的说。
    我……
    被她这么一吻,我更是浑身的不自在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又是跳舞又是献歌的时间里,我一直都陷入被动的境地。

    总算是熬到了时间。
    快要走时,林晓培被酒精和“幸福”熏陶的红霞飞的脸突然的又红上加红了,看起来妩媚动人的很。
    “怎么了?”
    只见她幽幽的说:“我们ML。”
    ML?
    ML是什么?
    ML……ML?
    M……L……M……MAKE……L……MAKE  LOVE?
    不会吧!
    这怎么可能?
    我简直不敢相信。
    可看她那吞吐的样子,再看看她那羞红了的脸,却又好像是真的。
    “怕不是她要以此来栓住我那不羁的心吧!”我可真是叫苦不迭了。
    你说这么好的事情,对于喝了酒的真子汉来说怎肯错过?
    奈何,我对这方面的知识却是茫然无知。况且,这种事情弄不好是要惹麻烦的。
    事到如今,我是一点主义也没有了。
    没办法,也只好借故出去给“旁观者清”的阿呆打电话了。

    阿呆一听倒来劲了,大有这事的男主角是他的味道。
    他骂道:“妈的,这事都是两厢情愿,谈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在大学都已是必修课 了。你他妈的放着这么好的女人不要还要什么样的?你也该做男人了。好了,就这么定了。我马上去给那么订房间。订好后,老办法,发短消息告诉你。”
    没容我再说什么,那小子就挂断了电话。
    我只有硬着头皮走了回来。而眼前这被酒精迷离了双眼的女生也早已由在学校时的冷美人变得热情似火了。
    “恩,与这样的一个女生上床,也不能说是自己吃亏了。或许这就是天意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也就塌实多了。
    MD,老子今晚豁出去了。
    就让我由男孩变成男人吧!
    “怎么?你也没有ML?”林晓培轻轻的试探着说。
    “没有”我摇摇头。
    见我摇头,她好像很失望。
    不会吧!她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对我还是童子鸡一个的结果不满意?
    我靠,这女人表面上看起来挺文静的,可没想到股子里竟然这么的骚,真是“人不可冒相”啊。
    “那怎么办?”
    “怎么办?什么怎么办?大不了买张黄片边看边做嘛。”我不耐的叫道。
    “啊?”林晓培一听,脸“唰”的一下紫了,就像是刚杀完的猪肝一样。
    “怎么?你不是要那个吗?实话告诉你,我还是个童子鸡,没经验的。”
    “什么啊?”林晓培急了。
    我也烦了:“最烦你这个样子了。明明是你提出要MAKE LOVE的,还要找个有经验的。怎么现在又装起傻来了?”
    “你!”林晓培听后,更是大怒,“你在想什么呢?我是没有MONEY了,我的钱包换衣服时忘带了,想让你先帮我掂上,等明天再还你。你怎么能这么想。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淫妇吗?”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哭着跑开了。
    ??
    ???
    唉——我这是怎么了?
    “晓培!”我叫着要冲上去追她,却被服务生拦下来结帐。
    等结完帐再跑出来后,却早已没了她的踪影。
    唉——
    我懊恼的蹲下来,双手忮着头。
    这到底是怎么一会事啊。
    人家过生日忘记了带钱,而要向她的客人借,自然是羞于表达了。再加上喝多了酒说话自然有些不清楚了。我他妈的怎么就能把“我没”听成“我们”呢?
    真是丢死人了。难道骨子里骚的人是我?
    偏在这时,阿呆又不知死活的打来电话说是订好了房间。
    “妈的,去找个小姐陪你住吧!祝你明天得性病。”骂了他几句,我便关了机然后站了起来,向林晓培家的方向追去……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七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7:50 本章字数:2231
    看看腕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这么晚了,又快要下雨了,她一个女孩子家的独自回家,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如果真的出了什么问题的话,那我可就惨了。”
    一想到这儿,我就急忙的加快了步子。
    我也不敢去坐出租车,生怕她会因一时的气愤而没有坐车,我要是坐了岂不就错过了找到她的机会了吗?
    我一边跑一边四下张望着,直累的脖子打转,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谁让这事是自己找的呢?
    这样一直追到她家楼下,却也没见到她的踪影。
    打电话到她家。是她妈妈接的,说是她今晚住同学家。
    我又急急忙忙的转而打电话给她同学,却又被她的同学给骂了个狗血喷头。我当然也不敢回嘴。毕竟这事是自己引起的,况且我还有求于她想要从她那了解林晓培的下落呢!
    骂够了,也骂累了,她也总算是告诉我林晓培在她那了。
    这样我也就放心了。至于怎么向她道歉……
    唉,现在脑子乱成一锅粥,怎么想的出呢?
    先回家睡一觉,等清醒了再说吧。

    早上,没有理会阿呆,我便拿上篮球来到了体育场,一边打球,一边想着该怎样向林晓培道歉。
    还是要怪这个该死的阿呆,要我送什么特殊的礼物,害我看她那激动样子,把问题都给想歪了,弄成现在这副不好收拾的样子。
    不过说实话,我并不是怕她不再追我,那不是我这样放荡不羁的心所需要想的。我怕的是她再不和我说话。在一个学校,一个系,抬头不见,低头还总要见的嘛!如果一见面就像仇人一样,我可受不了。
    “喂!这么早啊。”
    ?
    寻着声音瞧去,“你啊。是啊你也早啊!”。
    原来是许承轩。
    “怎么你也来打球?”我好奇的问。
    看他那“文弱”的样子,不像是个会打球的人。
    “怎么?不可以吗?”
    他过来抓住我的球,颇有姿势的投了几个。命中率还不错——100%。
    “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我笑着说。
    “在你面前还怎么敢称真人呢?”许承轩打趣般的笑着说。
    我发现他的笑在阳光下很是灿烂,很是好看,也很是眼熟,就像曾经在哪见过一样,可是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不过,我也不会再花费脑细胞去想了。先前林晓培的那件事情就已经够我忙活一阵子了。我又怎么敢再增加我那如此脆弱的脑神经的负担呢?
    “怎么会,我这是实话实说啊!”我回道。
    “好了,不说这个了”他把球抛给我,说:“上次的事情真的是对不起了,害你成了我的替身,喝了那瓶奇怪的水。”
    咳,原来又是为了这件事啊!
    他也真是够细心的了,事情都发生这么多天了还记得,不像我,早把它当早上喝粥的咸菜了,现在恐怕早已经在田里发挥它的肥力作用了。
    “没事,何必老挂在心上呢。再说,也是我不对,把球砸到了她的头上还不老老实实的道歉。”我实事求是的说。
    人家都这么客气了,我再不承认自身的错,那还是人吗?
    “那好,既然这样,这事就到此为止吧。好了,你慢慢的玩吧,我要上课去了。”
    “上课?”今天明明是星期天啊,怎么还会有课?
    他解释说:“我的假期社会调查报告还没弄完,所以也只有搭上星期天了。”
    “奥,那祝你早日完成,得高分。”我说。
    “谢谢!”他再次冲我露出他那洁白好看的牙齿……

    他走了,我也坐到看台上休息。
    唉——到底怎么向林晓培道歉呢?
    今天一早我就打她的手机,她就是不开机。看样子,这次真的是把她的肺都给气炸了。
    我TMD也真是够倒霉的了:昨晚她的男人没做成却反倒作成了她的仇人。
    这个该死的阿呆,要不是他的自作聪明,出那么个嗖主义,叫她激动的话,我也不会误把   “我没MONEY LE”当成“我们MAKE LOVE”而出尽洋相,我也就不会有现在的郁闷了。
    所以……
    所以当阿呆跑过来时,我就像是对仇人一样,瞟都不瞟他一眼。
    他悄悄的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
    我还是不去答礼他。
    沉默,就一直是沉默。
    这场面很容易让我想起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真君》一文中的那句名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不知道,今天我是要爆发还是要灭亡。
    “文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见我不理,阿呆着急的打破了沉默。
    因为沉默被打破了,我也终于忍无可忍的选择了爆发。
    跳下看台,我气势汹汹的将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砸去,骂道:“妈的,你干的好事。”
    算这小子反应灵敏,球被他接住了。
    他也跳下了看台,但却和我保持了一段距离,好像是怕我再次的爆发。
    “你总得叫我挨打挨的明白点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一副可怜无辜的样子说。
    看他那熊样,再细细想想,觉得他说的也对,就是要他去死,也应叫他死的明白点,免得他化做厉鬼日后来纠缠不休。
    “你给我听好了”我说。然后我就把昨晚的事原原本本的讲了出来。
     就见阿呆听的是脸直发紫。
    不,那不是听的发紫,确切的说是想笑又怕我再次发火而给憋得发紫。
    看他那样子,我心中的怒火也消灭了一半,毕竟我也不是一个就想把朋友给逼成敌人的人嘛。
    于是我说:“你个秃瓢,要笑就笑吧,别憋的翻了白眼,蹬了腿。那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获得了我的批准,阿呆也就毫无顾忌的大笑起来。
    看他笑的那个夸张的样子,直笑的脸朝球场空地,眼泪浸湿了一大片地面。
    “好了。”我喝道,“妈的,这事也有你小子的功劳,所以我限你在日落之前想出一个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否则的话,就等着黑白无常来接你去地府住吧!”
    说完,从他手中夺过球,我便向停车棚走去……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八章
更新时间:2004-11-27 11:08:04 本章字数:3267
    今天家里没有人。老爸和老妈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了。
    他们也叫我去,但我没去。与其参加那种冗长的,程序化的婚礼,我还不如待在家里陪“太婆”。
    时间对每个人来说是最公平不过的了,你高兴时,它在你的笑声中跑过,你郁闷时,它在你的叹息声中溜过,不留下任何的痕迹。不知不觉已经中午了。
    关掉“太婆”,揉揉疲惫的双眼,我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吃的东西,以平息我那“呱呱”乱叫的肚子的叛乱。
    冰箱里除了几包泡面和几片干面包片外,其于的都是要经过深加工才能食用的东西。
    真是,我现在又开始后悔没去参加那个婚礼了。也不知道爸妈会不会想到家里还有个没饭吃的我而给我带点吃的回来。
    用脚揣上冰箱门,我拿起泡面晃到厨房。
    看来今天也只有自己动手来丰衣足食了。
    正在烧水,泡面还没来得及拆包,外面响起了门铃声。
    “不会吧,他们这么早就回来了?”
    放下泡面,走了出来,我满腹狐疑的凑到门镜上向外瞧去……
    我靠,不是他们。
    竟然是我想见却不敢见的林晓培。她手里还提着个包,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她?她怎么会来?”我的神经立刻变的高度紧张。可越紧张,脑子里就越是一片空白,当然也就不可能想出什么原因了。
    可也不能总这样耗着不开门啊!
    “不管了,先开了门再说。”
    鼓了鼓勇气,我使劲的转动了门把手,将门打开。
    林晓培就站在门外,见我开了门,她狐疑的上下打量着我,一脸的怀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
    “进……进来坐啊。”我礼貌的说。
    她没有进来,脸上却露出了愤怒的神色:“你不是昨晚走夜路找我时掉进下水道摔伤了吗?怎么我看你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下水道?摔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又是哪跟哪啊,难道……
    我知道了,这一定又是阿呆搞的鬼。妈的,这个臭小子净会给我添乱子。
    见我一脸的迷惑,林晓培更是气恼,她叫道:“好玩吗?这就是你叫我理你的方式?你不觉得你这么做很过分吗?”
    说着,没容我开口,她把包塞到我手中,转身便向楼下冲去。
    “林晓培——”我哪敢迟疑,丢下包关上门,也冲了下去……
    终于,在楼下的花园里,我追上了她。
    “你要做什么?我恨透了你。”林晓培一边挣扎一边叫,但声音明显的低了,我知道她是怕吵到周围的几对情侣。
    “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不好,”我说,“要不然,要不然,我就……”
    “你就怎么样?”她那愤怒的眼神里此刻又流露出些许的期待。
    “我就,我就……”就怎么样呢?“我就不放开你。”
    “放开我。”对我的回答,她好像又是极为不满意,因而挣扎的力气也就陡然的增加了许多。
     我正不知该怎么办,这时离我们不远处的一对情侣中的那个男的笑着说:“喂,哥们儿,吻的魅力是最大的了,你吻她她就不会挣扎了。”
    那个女的冲我们笑笑,暧昧的用手指点了一下那男的额头,便又回到他们的小天地里去了。
    吻?
    我和林晓培都是一愣。
    不会吧。要我在我家的楼下吻她,要是被熟人看见了告诉我老妈,她还不非要见见这个“能收住她儿子心”的厉害女孩?
    可我并不想叫她做那个女孩,我的心还没有疯够呢!
    但事实是我好像没的选择了。要不这么做,这“仇”恐怕也会越积越深。
    思来想去,权衡再三,唉,不管了,怎么就一定会那么倒霉碰到熟人呢?
    这么一想,我便迅速的将我那鲜红的嘴唇贴到了林晓培颤动的朱唇上。
    她呆了几秒钟,突然又想反抗,但却分明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因为她已经抱紧了我,也热烈的回应了我,弄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不过没一会我就好像已经掌握了此中的奥秘,已经能畅通呼吸了。
    良久,我们才彼此分开,望着她,望着她那满是红晕的漂亮脸庞,我一本正经的说:“有股甜味,你不觉得吗?”
    她并不回答,只是“噗嗤”的笑了起来。
    我知道,先前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已经随着这一吻和她的笑声而被消融了。
    “吃饭了吗?”我问。
    她摇摇头,嗔怪道:“听说你摔伤了,我就买了药跑了出来,哪里吃饭了。”
    “那我请你。”我说,反正我也没吃饭。
    “不去。”她说。
    “为什么?”
    “怕你没ML。”她笑着说。
    我也跟着笑了,周围的那几对情侣也跟着笑了。
    “真的不吃吗?”我又问。
    “去你家吃。”
    “我家?我家就只有泡面和面包片,其余的都是生食。”
    “我给你做。”她又说。
    "你会?“我有些怀疑,想说但没说。因为想想我都会泡面了,她一个女生总比我强吧!
    想到这,我也就点点头了。
    回到了家,她便俨然一个家庭主妇般的一头钻进了厨房。我要进去帮她的忙,却被她赶了出来,说用不着帮忙。那正是我的所愿,其实这个家里我最不愿进的就是这个厨房(当然吃饭时间除外。)。之所以那么说也无非想体现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罢了。
    无事可做,我就做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傻。
    一想起刚才的事我就只想笑,真没有想到那吻的魅力竟是那么强大,连我都有些飘飘然不知所以然了。
    怪不得那么多的人都整天忙着恋爱,还大唱特唱“生命诚可贵,学分价更高,若为恋爱故,二者皆可抛。”
    拿过她带来的包,打开。里面全是一些什么“跌打酒”,“止痛贴”,“消炎片”之类的东西。
    这小女人也够细心的。
    “被人爱的滋味也确实不错啊!”我想。
    “好了,可以吃饭了。”林晓培从厨房探出个脑袋,叫我。
    这么快?看看墙上的挂钟,她从进去到现在总共不超过十五分钟。这么短的时间就连我那自夸是“神厨二代”的老妈也不敢说可以开饭了。
    她?
    看看她做了些什么东西。
    我站起身,打了个懒腰,进了餐厅。
    就见餐桌上放了一个大盆,旁边跟着个小的,上面都用盖子盖着。在小的旁边还有一盆透明的液体,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
    “什么啊,搞的这么神秘的样子。”我笑着问道。
    她冲我神秘的笑笑,然后双手各拉一个盖子,徐徐的将其打开。
    探探头,我睁大眼睛向它们瞧去……
    我晕!!
    “就……就这些东西?泡面和清水煮鸡蛋?”
    “是啊。”她认真的点点头。
    “那这个是什么?”我指指那盆透明的液体,心想这才应该是这顿饭的主角吧!
    “凉水啊,用来冷却鸡蛋的。“她说着,将几个鸡蛋放了进去。
    OH,MY GOD!  
    真的感觉是一盆凉水泼到头上一般。
    原来,她的所谓的做饭就是煮泡面跟鸡蛋啊!
    “怎么?你到底饿不饿啊。快坐下来吃啊!”她急急的说。
    我点点头,乖乖的做了下来,等着她为我盛她煮的跟浑水汤一样的泡面。
    “不好意思,这是我第一次在厨房里做主角。”她撇撇嘴说。
    “啊?你平时也不下厨啊?”我吃惊的叫道。
    “下啊,怎么不下。不过我都是打杂做一些洗碗,剥蒜皮的之类的事情。”
    我的天,这谁要是娶里你还不的活活饿死?
    于是乎,我想再次发布一条感叹:漂亮的女人不能当饭吃。

    “谁说的?难道你喜欢对门的那个丑女人?”妈妈好像很不同意我的感叹。
    完了,还真TMD不走运。中午的事还真被熟人看到了——那熟人就是老爸老妈。此刻他们正在轮流对我的“隐瞒不报”而“兴师问罪”呢。
    先看看他们的阵势:
    老爸坐在我右边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上好的色泽翠绿,香郁若兰的龙井;妈妈做在我左边的沙发上,手中托着一盘水果什锦;而我则拿着个小板椅,做在两排沙发的中央,手中拿着杯胡萝卜汁。(老妈说是为了给我补充维生素。)
    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们更像是在审问犯人。
    爸爸啜了口茶,悠哉游哉的笑道:“我说叫你去参加婚礼你不去啊,原来你小字是有好事啊!用得着怕我们吗?还说什么你的太婆电脑没有几天活头了,你要在家好好的陪着她,以不枉她这几年对你的陪护。我看全是谎话,你那太婆的寿命还长着呢。”
    ??
    什么?寿命还长着?
    “是啊!”老妈接着说,“昨天你爸找人来修过了,那人说再用个两三年是不成问题的。”
    “啊?不会吧!爸”我急道,“你这不是剥夺太婆自然死亡的权利吗?”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2 大学生活 第十章 分手
更新时间:2004-12-19 19:50:39 本章字数:2753
晓培:
    你现在好吗?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可以告诉我吗?我知道我有很多的坏毛病,也知道我伤过你。
    晓培,那天是周末。原本我是约了你一起去爬山的,而你开始也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早早的就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你的降临。
    你知道吗,对于喜欢睡懒觉的我来说是不喜欢早起的。但自从有了你,什么都变了。特别是那天,就成了我所有的期待——只因为有你。
    那一早上我都沉浸在梦幻中一样,梦中全是你的影子。你就像海伦一样美丽,我在梦中拉着你纤细的手,我们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从狭小的室内到广袤的户外,从无垠的大地到蔚蓝的天空,到处都留下我们舞动的神韵,到处都是我们甜蜜的影子……
    我希望,这梦能一直都作下去,永不醒来。希望现实能和梦幻一样美丽。可是,事情总是难遂人愿。就在我甜美的享受着那迷人的梦境时,你的电话把我拉回了现实。你告诉我说你不能和我一起去了。你说的很平静。没有任何涟漪的嗓音却激起了我内心自卑的暗潮。
    为什么?我歇斯底里的大叫。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的大叫,我的责问,终于也燃起了你的怒火。你也恼了,说,不去就是不去。然后,没等我回答,你就兀自的摔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里“嘟嘟”的盲音,我无力的放下了电话。
    我想知道原因。所以中午,我到你家,却看到我不想看到的听到了我不想听到的。  
    晓培,其实自从认识了你之后,我就一直很自卑。因为你的成绩那么优秀,人又是那么漂亮。而相比之下,我就是一个布偶——除了空有的漂亮外壳,我一无是处。可我一直在改,你也一直是我追求新生的动力所在。
    可是晓培,我毕竟是一根锈绩班驳的铁杵,想要变成纤细灵活的绣花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需要时间啊!我已经有将自己打磨成针的决心,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是时间啊,晓培!
    我发了疯一样,在城里毫无目的的乱撞,像一只迷途的羔羊。
    待羔羊累了,倦了,停下来时,却已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我只看到灯红酒绿的夜生活,看到在昏暗的灯光下那些满脸倦容的小姐以及那些可怜的如我一般的寻乐者。以前,我是这里的常客,可自从认识了你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来过这儿。
   如今,在周末的晚上,失去了你的陪伴的我,一头撞了进去……  
    我拼命的喝酒,拼命的跳舞,想以此来麻醉自己。但我发现那完全是自欺欺人,因为只要我一停下来,就会想到你。想到你的甜甜笑容,想到你的眉目含情,想到你的温柔纤弱,想到你的倾城之色……  
    也许是酒精迷离了我的双眸,也许是内心本来的肮脏污染了我的视觉。我竟把她当成了你。     
    我们拼命的跳舞,像两只疯狂的野兽彼此撕扯着对方,从而得到虐待与被虐的满足:我任由她猫一样的指甲陷进我古铜色的后背划出道道血痕,她也任由我坚硬的大手抓住她乱草一般干枯的头发东拉西扯;我任由她火一样发烫的朱唇在我健康的脖子上游走,任由她尖利的牙齿咬在上面让我感到丝丝的酥麻,她也任由我有力的双臂紧紧箍住她惨白无力的身体而发出阵阵嚎叫。我们就这样在拥挤的人群中彼此虐待着对方,同时也享受着来自对方的虐待所产生的快感。
    我紧闭双眼,但却仍止不住内心对你的思恋。我任由泪水滑过脸庞,以此来洗涤我污浊的双眼。等我再次睁开眼时,我看到了什么?那不是你,绝对不是你。她的手伸到我的口袋里,摸索着……
    但我已经无力反抗了。直到她掏走我身上所有的东西。
    我不会吝惜。拿去,都拿去,一点都不要剩余……
    晓培,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你是否有耐心看下去。我无非是想知道你是真的有了你的最爱,还是另有原因。
    我找不到比这个更好的方式来问你,希望得到你的答复。



    信写好之后,装进牛皮信封中,注明“亲启”字样,便投进了学校的班级信箱里。
    果然这一招奏效。林晓培当天晚上就约我到给她过生日的那家餐馆见面,说是要和我解释清楚。
    我虽然是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子,但还是异常的高兴,非常的期待。就像小孩子期盼着过生日好让爸爸妈妈带着去迪斯尼玩一样。
    那一整天,我都沉浸在欢娱中,像吸了毒一样,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甚至一闭上眼,脑中便浮现出给她过生日的那个晚上的情景:
    我们一起跳舞,从室内到户外,从无垠的大地到广袤的星空……
    我早早的就已坐在了餐厅中。还是那个位子,能看到窗外的景色。天还不黑,为什么还不黑呢?为什么呢?现在,天黑反而成了我最期待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一向喜欢阳光害怕黑暗的我,今天怎么会如此的期盼天黑。但是细细想来,觉得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天黑承载了我最迫切的期待,孕育着我最大的希望。因为有期待,因为有希望,所以才能不怕天黑。
    但——
    天黑同时也是魔鬼撒旦的最爱。因为那时是他的天下,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会被他的邪恶之笑所吞噬。包括了我的期待,我的希望。
    所以,我期待的人就没有来,但我期待的人的电话来了,带来的却不是我所期待的讯息。
    她说,临时有事脱不开身,改天吧。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好像是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可她没有任何涟漪的嗓音,却激起了我内心自卑的暗潮。
    “为什么?为什么你老是刷我?就因为我是学习不如你,没什么前途的坏学生吗?”我冲着电话旁若无人般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你知道就好。不过还不止这一点。”电话那边的她好像也怒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的发现自己身上的缺点,好好的改正,让人都真正的靠近你,接受你呢?”说完,她断然的挂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中“嘟嘟”的声音,我呆呆的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天黑了,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黑了。可是那却不再是我所期待的了。我的期待没了,我的希望破灭了,所以黑天又再次的变的可怕,而且是更加的可怕。
    我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跨上机车,握紧油门,在街上飞速的行使着。就像上次流浪一样,没有目的,没有终点。唯一不同的是上次是步行,而这次骑车。
车行如飞,但不刺激。
    我不知道林晓培为什么会这样对我,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的在乎她。我唯一知道的是我晕了,所以我停了下来,停在了一家夜总会的门前。
    夜总会是老早以前就有的了。只不过是在以前,那是贵族阶级消费的地方。而现在,它已经变的愈来愈普通了。就像一个妓女的一生:老久以前,当她还是个处女的时候,身价百千;而现在她已经老了,已经不得不降低自己的身价来吸引顾客了。
    以前,我是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就像在进迪厅之前从不进迪厅一样。特别是在知道了阿呆的童贞是在那儿失去之后。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我只想发泄,发泄一腔的怒火,发泄心中的不快。而这里恰恰又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里也有舞池,所不同的是这里的绅士较多,跳的舞也远不如迪厅里的那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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